本文介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何通过挂靠机构的方式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包括挂靠方式、挂靠条件、挂靠流程等方面,为想要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却没有条件成立评估机构的人员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选择。
注册资产评估师是指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具有独立进行资产评估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在资产评估业务中,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有两种工作方式,一种是直接成立评估机构,另一种是挂靠在评估机构中。
如果您想成为一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但目前条件还不够达标,或者您想更加灵活地开展业务,那么挂靠在评估机构中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挂靠方式
挂靠方式通常分为两种:以个人名义挂靠和以企业名义挂靠。
以个人名义挂靠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签订挂靠协议,加入到现有的评估机构中,以该机构的名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个人可以在机构内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和收益权。
以企业名义挂靠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成立自己的评估机构,但出于经验和市场考虑,与现有评估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合作机构的名义进行业务开展,双方共享收益。
挂靠条件
不同评估机构对挂靠条件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挂靠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 评估机构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业绩;
- 注册资产评估师要遵守评估机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 注册资产评估师要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挂靠流程
挂靠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寻找合适的评估机构,进行初步洽谈;
- 提交个人或企业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 签订挂靠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评估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试;
- 完成挂靠手续,开始开展业务。
总的来说,挂靠在评估机构中是一种较为灵活的资产评估业务开展方式,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也可以通过与其他评估师的合作,拓展业务范围和提高业务水平。